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

穿工作服掩人耳目

穿工作服掩人耳目
  嫌疑人張某數次進入施工工地的辦公區,盜竊筆記本電腦7台工作服並銷贓。近日,西城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批准逮捕張某。
  據了解,張某在密雲某工地做建築工,他知道工地的辦公區管理松懈監控團體制服不嚴,而且自己熟悉建築工地工作狀況。
  張某曾表示,在工地即使有保安盤查,他也可以憑借經驗對答如流,因此他才起了在工地盜竊的念頭。
  8月17日中午,張某穿著施工時的工作服來到了西城區某團體服訂做地鐵建築工地。這裡的工作人員和保安並沒有注意到他,都以為他是本工地的施工人員。
  張某很順利地進入了工地的辦公區,並在一個沒有人的辦公背心訂做室裡偷走了一台筆記本電腦。從工地出來之後,張某以1000元的價格把筆記本電腦賣掉。
  嘗到“甜頭”的張某在第二天上午故伎重演,來到另一個地鐵建築工地,以同樣的方式盜竊一台筆記本電腦並銷贓。
  之後,他又先後在兩個工地偷走多台筆記本電腦。直至案發,張某盜竊筆記本電腦7台,總計價值1萬余公司制服元。
  張某被抓後,檢察院以涉嫌盜竊制服訂做罪將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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