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

民宿是民居在鄉村旅游時代功能的延伸



  1、鄉村性

  鄉村旅游的核心是鄉村性,民宿作為花蓮民宿鄉村旅游的重要載體,其鄉村性同樣突出,主要體現為民居為載體、農民為主體、鄉村為背景、鄉村休閑旅游度假為功能。其根源是悠久的農業文明及其傳統的傳承。

  民宿本身是有空間差別的,這就是鄉村性的本原。在日照有以漁業文化為主的海居,在沂蒙山區,是以體積較大、材料石材為主要特點的山居;西部濱州、德州、菏澤、聊城平原地區是平原特色的民居。

  在這種情況下,民宿的鄉村性就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依托鄉村風光,無論是選擇一個單體設計還是一個群體設計,都不能離開鄉村風光。在歐洲許多國家,城市化水平達到90%以上,但是仍然有大量的鄉村建築存在。很多人納悶,為什麼歐洲的鄉村人口不多,但是鄉村的民居卻很多?其實,這是歐洲國家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特有的城鄉一體化的現像:城市人在城裡有一套住房,同時在花蓮民宿推薦鄉下也有鄉居。

  鄉村性的另外兩個表現是鄉村文化和有鄉村產業。立足於農業或者鄉村旅游為主的鄉村生活是以農業傳統生活為主體,同時鄉村環境是非城市化的。做鄉村旅游設計很忌諱的一點是,按照鄉下人對城裡人的想法來做鄉村旅游。農村人認為在牆上貼瓷磚,門窗做成鋁合金,所有路面都硬化,這就是城市化。而城市化恰恰是城市人最討厭的東西。所以這是我們民宿設計和發展必須要注意的問題。

  作為鄉村產業,民宿的經營主體必須是居民。但是在這次民宿設計大賽上,對這個概念可以有個顛覆性的認識:不論誰花蓮住宿來投資、建設,只要以鄉村的民居為主體這種住宿就是民宿,而不看投資者是誰。

  2、傳承性

  民宿的第二個特點就是民居的傳承性。費孝通在考察中國鄉村的時候講過,“以農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態,遷移是變態。常態的生活是終老是鄉。”因為有人長期定居在農村,所以中國幾千年的鄉村社會才得以形成。鄉村社會是由農村、農民、中國的傳統文化和鄉村中的一部分知識人(過去叫鄉紳,現在叫鄉賢),這些人共同構成的。因為長期生活在農村,所以中國人安土重遷,不大遷移。在民俗、民居和村居方面,遷移是一種變量,大部分人的生活狀態是終老故鄉。中國的歷史學者和研究歷史的民俗學者統計過這種現像,在農耕社會,80%以上的農村人口的活動半徑是一天到兩天的步行路程。很多花蓮住宿推薦人到七八十歲的時候,活動半徑依舊不超過50公裡。

  在今天,旅游已經成為一種常態,千裡、萬裡的路途在當代交通中已經不是一種障礙,在這種情況下,鄉村的變化是必然的,因為人的活動半徑大了,不論是視野還是需求都在變化。村落是歷史演變過來的,今天的村落還要向著未來的歷史演變,而且還要在這種動態中繼續演化。在這種情況下,民宿的設計一定要有創新。

  50年以前燒火炕,30年以前燒煤爐,現代家庭裡邊有了空調、有了暖氣。在這種情況下,居住的環境肯定要發生相應的變化,我們要沿著這個動態向前延續。過去民居是干什麼?是家庭居住。現在民宿是干什麼?拿自己的房子給毫不相干的客人居住。民居的功能變化了嗎?因為民宿,民居的功能變化了,但是民居這種基本的框架是存在的。

  3、功能性

  民居的第三個特點是它的功能性,它主要是為了滿足鄉村休閑度假游客的住宿和懷舊需求,具備吃、住、賢、修、勞、養。台灣和日本最早的民宿出現,就是為了解決城市的一般階層下鄉以後,遇上旅游旺季住不到賓館的問題,只能借住在有空閑房屋的人家,這是民宿最早產生的一個原因。在這種情況下,民宿成為了民居功能的一種延伸,或者說是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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