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

離婚房貸沒還完怎麼辦?

   一、離婚房貸沒還完怎麼辦?

  離婚時房貸還沒還完,對於沒有產權登記二胎的房產,法院會采取以下處理方法:

  1、將該房產判為當事人使用。因為貸款買房後,即使沒拿到產權登記證書,但是開發商會按約定交房,所以實際上該房產還可以正常使用。不過,法院判決當事人使用的,並不限制使用人。

  2、取得房屋產權後另行提起訴訟。房屋貸款還清之後,拿到房屋所有權後,如果雙方對產權分割還是協商不成的,那麼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訴。當然,如果雙方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沒有其他爭議,並且對於產權分割又能協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決房屋房屋增貸所有權的歸屬,而不需要等到拿到產權登記證書後進行處理。另外,因為離婚時還有房貸未清,所以夫妻雙方不可避免地還存在債務。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房子貸款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房屋貸款,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複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二胎增貸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時,男女雙方為了避免以後發生矛盾和糾紛,需要對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認定,一般情況下對於沒還完的離婚房貸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進行債務分割,具體情況根據實際而定,後期對於相關房產可以按照共同財產進行處理,可以由一方獲得產權並對另一方補償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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