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

子女的房貸監護人需要還嗎?

   一、子女的房貸監護人需要還嗎?

  需要由監護人償還,但如果子女成年的,則無法繼續履行監護人義務,對於未成年子女需要由監護人償還。監護人是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二胎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我國《民法總則》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二、不得作為監護人的人主要包括:

  (1)禁治產人、准禁治產人。禁治產人是指因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經申請由法院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准禁治產人是房屋增貸指因心神耗弱、聾、啞、盲、浪費人經申請宣告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禁治產人、准禁治產人的范圍各國立法有差異,有些國家之規定了禁治產人,如法國、德國;有些國家既房屋貸款規定了禁治產人又規定了准禁治產人,如日本、意大利。我國《民法總則》未規定禁治產人和准禁治產人。

  (2)被判處刑罰的人、失蹤人。法國民法規定,被判處刑罰的人排除其任監護職務,已任職責當然解除。日本民法規定,行蹤不明不得擔任監護人。

  (3)破產人。日本民法規定,破產人喪失監護資格,但我國民二胎增貸國時期的民法規定,破產不為喪失監護資格的事由,但破產人因無支付能力,在監護人的指定和選定時,應慎加選擇。

  (4)外國人。日本民法和法國房子貸款民法規定,外國人不得為監護人。但法國民法又規定,有親屬關系的外國人有監護資格。我國民國時期的民法、《民法總則》對此未規定。

  (5)法人。一般認為,法人不得擔任監護人,但依《民法總則》規定,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以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可作為監護人。

  有關監護人應當履行的職責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在當事人房貸無法償還的情況下,應當由監護人來履行相關的償還義務,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如果對相關情況不了解的,可以咨詢當地的行政機關,具體情況應當結合當事人的房貸履行情況而定。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