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9日星期三

電子垃圾的回收與處理難題將如何解決?

台灣“環保署”正式發布公告,將平板電廢五金回收腦、外接硬盤納入應回收項目,制造、輸入業者應負回收、清除與處理責任,並自2014年3月1日起實施。

在各種類別的廢棄物處理中,電子垃圾的回收與處理,是復雜的難題。台灣經過15年來的摸索與努力,已然取得不俗成績。根據台灣環保部門的統計,2011年,台灣共回收了580萬台電腦、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等13項電子廢棄物,重達11。47萬噸,平均每人每年回收量為4。94公斤,已超過歐盟2012年每人每年回收量4公斤的目標值。

“綠牡蠣事件”教訓深刻

二仁溪,是台南市和高雄市的界河。在這悠悠溪水裡,曾經藏著一個傷心故事。1986年,在二仁溪出海口,台灣業者發現,他們養殖的牡蠣全都變綠了。原來,當時的二仁溪兩岸,都是電子廢棄物回收廠家的天地,他們將從美國進口和島內各地收集來的電子廢棄物彙聚在這裡,先進行拆解,然後將拆解下來的電路板、廢五金、廢電纜進行焚燒,在焚燒過程中,造成第一階段的二英污染。接下來,這些廠家又用強酸進行清洗,之後,未經處理他們就將含有高濃度重金屬的廢酸液,直接排放到二仁溪中,這些污染物隨著溪水流到海裡。出海口養殖的牡蠣,大量吸收銅離子後,顏色變成綠色。而拆解剩下的其他廢棄材料就任意棄置,一堆又一堆電子廢棄物,成為那時二仁溪兩岸的“風景”。

“綠牡蠣事件”引起全島震撼,也就是從那一刻起,電子廢棄物不當處理引起的污染問題開始為人們所關注。事件發生後,在島內環保主管部門的強力干預下,二仁溪沿岸50多家五金工廠全數強制拆除,其中的合法從業者被移轉至高雄本洲工業區、台南科學工業區及彰濱工業區。然而問題才剛開始,雖然因為減少了污染源,二仁溪的污染度逐漸降低,但要真正整治、恢復周邊生態環境,卻是任重而道遠。根據台灣“環保署”的估算,在二仁溪河川流域,有25萬噸的電子廢棄物,還有10處場址的土壤或地下水遭到重金屬污染。光是清除電子廢棄物就要花掉20億元新台幣,遑論河川復育。說起“綠牡蠣事件”的慘痛教訓,台南市長賴清德表示,當年熔煉廢五金產值不到20億新台幣,如今卻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整治,值得我們好好警惕!

“四合一計劃”化解糾結

面對包括電子廢棄物在內各種垃圾隨意處置造成的嚴重後果,從民間到主管部門,島內各界進行了自省與反思。從1987年開始,台灣逐步建立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的制度。台灣“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吳天基表示,“資源回收四合一計劃”讓台灣的垃圾處理問題找到了解決之道。

就電子廢棄物來說,這“四合一計劃”就是結合小區居民、回收商、地方政府及回收基金等四方面,實施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工作,通過回饋方式鼓勵全民參與。首先,小區居民必須將電子廢棄物與其他家庭垃圾分類,交給回收點、清潔隊、回收商處理。其次,回收商參考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公告的補貼費率,按照市場價格向居民、小區團體及清潔隊或傳統回收網絡收購電子廢棄物。第三,地方政府的清潔隊向居民收集電子廢棄物,變賣後所得按照一定比例返回給參與的居民及工作人員。第四,在回收基金方面,采取對民眾提供回收獎勵金,及對清除處理業者提供回收及處理補貼費的方式,提高回收率,確保廢家電的回收量。

台灣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陳曼麗說,很多人不知道回收電子廢棄物的錢是從哪裡來的,其實都是電子產品進口商和制造商繳交的資源回收費用。她說,1997年台灣修正廢棄物清理法,明令電子產品制造及輸入業者,必須依核定之費率百分之百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並成立資源回收基金。1998年7月,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納入政府預算,接受“立法院”直接監督,“環保署”則成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基金管理委員會的主任委員為“環保署長”,委員則由官員、工商團體貴金屬回收代表、學者專家等組成。

陳曼麗介紹說,自從業者繳交資源回收基金以來,目前每年約可收入65億—70億元新台幣,其中80%為“信托基金”,20%為“非營業基金”。而今,資源回收在台灣形成專業化的體系,不論任何人的資源回收物品透過清潔隊、小區、學校、社團回收,他們都會進入回收商的手中,再進入處理管道。處理業者經過稽核認證後,就可以向基金管理委員會取得費用,一般而言,基金管理委員會每年都會電子零件回收支出45億下腳料回收—50億元新台幣的信托基金。

環保政策需與時俱進

“四合一計劃”集合了各方力量,將島內的資源回收工作做得風生水起,但面對近年來電子產品使用普及、淘汰速度加快的態勢,島內各界各司其職,將電子廢棄物最大限度地納入回收體系。

今年8月5日,台北市政府環保局與島內好市多、大潤發、燦坤等11家通路業者簽署了一份“四機回收工作自律公約”。未來民眾購買冰箱、空調、電視機、洗衣機這4種電器時,業者應告知回收服務內容,免費提供同數量、地點的舊機回收服務,並開立三聯單給消費者、回執給環保局。業者需7天內上網登錄回收聯單。舊機則要在收受日起3個月內,交給合格回收業者或環保局清潔隊。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表示,業者如違規,可開罰6至30萬元新台幣的罰款。

與此同時,台灣的環保主管部門也針對電子廢棄物的新態勢,不斷增加資源回收品項目。針對廢舊手機,台灣“環保署”於2006年正式公告廢舊手機為清潔隊資源回收項目,2008年又增列手機充電器為清潔隊資源回收項目。2009年,台灣“環保署”與手機制造業者、電信業者塑膠回收及通訊門市等業者簽署“通訊產品回收合作備忘錄”,擴大提供回收渠道,免費回收民眾的廢手機及配件。幾年下來,島內的廢手機及配件的回收量逐漸提高,2012年的回收量約436噸,而2006年這個數字是110噸。不久前,台灣“環保署”正式發布公告,將平板電腦、外接硬盤納入應回收項目,制造、輸入業者應負回收、清除與處理責任,並自2014年3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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